攬才專法進階 放寬僑外生尋職期打工 外國專業人才適用勞退新制 擴大對象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2025年5月19日報導】
臺灣今年正式邁入超高齡社會,各行各業面臨勞動力不足困境。國發會已提出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草案,此次修法重點為擴大適用對象,包括國外前200大頂尖大學畢業生、特定專業人才配偶得自由工作,開放畢業僑外生2年尋職期工作免許可。在加強社會保障方面,未來所有受聘僱的外國專業人才都將納入勞退新制,但不包含外國中階技術人力。國發會表示,盼讓制度更周全,吸引人才不僅來臺工作,更願意留下生活。
攬才專法草案預告期已結束,由於該法已列為優先法案,近期完成行政院法案審查,待提報院會後送立法院審議,爭取年底前上路。
除爭取頂大畢業生來臺,2年內可自由尋職、創業之外,先前已開放符合一定條件外籍專業人才的成年子女可自由工作,在採納外商企業建議,並參考日本、新加坡經驗,這次修法將再擴大對象至配偶。
僑外生畢業後,可留臺尋職,最多2年。國發會表示,考量有些僑外生這段期間還有其他規劃,例如受訓或實習,未必會馬上投入職場,但過去尋職期間無法從事短期部分工時工作,此次也做放寬,讓僑外生可自由工作,不用申請許可,以維持在臺生活,也是眾多突破之一。
數位遊牧方面,現行提供3個月停留,可再延長3個月,修法後總停留期限將延長至最多2年。
取得永久居留資格條件,預期也將大幅鬆綁,未來針對年薪600萬元以上全球菁英人才,工作一年即可申請永居。
現行規定下,外國人除非取得永居,大多數都適用勞退舊制。為強化社會保障,這次修法則是擴大勞退新制適用對象,將所有受聘僱從事工作的外籍專業人員都納入,包含由內政部管轄的高級專業人才,讓年資及退休金可以隨來臺工作時間累積。另外,取得永居外專也可適用就業保險,比照本國勞工享有失業給付等保障,使用身心障礙及長照相關服務。
官員進一步說明,外國專業人才涵蓋特定專業人才、一般專業人才,也就是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1至6款所規範的對象。中階技術人力除非未來「升級」為專業人才,修法後仍會維持勞退舊制,現行雇主提撥責任不會改變。
攬才專法自2018年開始推動,國發會5月19日公布實施成果及未來方向。國發會提到,今年啟動鮭魚返鄉計畫,鼓勵海外華人回臺發展,並將攬才觸角向外擴及,預計5月21日起至8月底至少辦理七場Talent Taiwan全球線上說明會,主題包括臺灣產業機會及企業職缺、數位遊牧,以國際人才、來臺畢業校友為主要邀請對象。各場次時間可至官網(https://talent.nat.gov.tw/)查詢。
資料顯示,2022年至2024年持有效聘僱許可外國人才,每年均在5萬3千人至5萬6千人間,今年3月底止,外國專業人才及特定專業人才已超過7萬3千人,就業金卡累計共核發1萬2,941人次。僑外生單年總計留臺人數,2022年至2024年依序為6,154人、6,149人及5,365人,比例均達四成。根據國家人才競爭力躍升方案,目標透過全球攬才,目標至2028年新增12萬名外國專業人才,擴增8萬名外國技術人力。國發會表示,希望能吸引6萬名外國專字人才、5萬名僑外生以及1萬名數位遊牧人才來臺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