攬才專法三讀通過 四大修法重點 擴大對象 新增環境、生技專業領域

日期:
2025-09-01
攬才專法三讀通過 四大修法重點 擴大對象 新增環境、生技專業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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攬才專法三讀通過 四大修法重點 擴大對象 新增環境、生技專業領域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2025年9月1日報導】

「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修正草案8月29日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此次修法針對國際頂尖人才、僑外生、海外國人第二代及數位牧民等對象,鬆綁工作、居留相關規定及強化社會保障制度,期能打造更具國際競爭力的法制環境。

 此次修法作業自113年8月起啟動,期間召開多場跨部會研商會議,研擬完成全案共33條的修正。

此次修法共有四大重點,包含「擴大專業工作適用對象,提升來台誘因及企業聘僱意願」、「延長數位遊牧簽證停留期間」、「放寬申請永久居留規定」、「提高勞動及社會權益保障」,加大留才、攬才誘因。修法通過後,將加速完成相關子法與配套措施。

 國發會說明,針對外國特定專業人才之特殊專長,增列「環境」、「生技」領域,以及配合運動部成立,現行「體育」領域改為「運動」領域。增列公私立高中以下雙語教育得聘藝能及活動相關領域或科目教師。

 此外,現行規定為世界前500名大學畢業生來台免2年工作經驗,修法後將標準放寬至前1,500名大學均適用。提供畢業僑外生、世界前200名大學之畢業生及外國特定專業人才之配偶在台自由工作權利。

 為提高外國人留台永久居留意願,針對符合一定條件的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如年所得600萬元以上者,居留1年得申請永久居留。放寬取得我國副學士以上學位之畢業僑外生,得折抵申請永久居留之連續居留期間1至3年。

 此次也提高勞動及社會權益保障,放寬外國專業人才無須取得永久居留,即可適用勞退新制,放寬經許可永久居留的外國專業人才適用就業保險。經許可永久居留且符合居住滿10年等條件的外國專業人才及依親眷屬,得使用部分身心障礙照顧服務及長照服務。

國發會表示,修法通過後,將加速完成相關子法與配套措施,並憑藉我國在資通訊、半導體的優勢,針對AI新十大建設、六大生活與產業區域等政策需求,透過全球佈局精準延攬人才。同時,持續由TalentTaiwan國際人才服務及延攬中心提供客製化專責服務,協助國際人才落地台灣、融入生活,打造友善宜居環境,為產業轉型升級注入新動能,提升國際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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