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商會建議書 關切移工收費議題 招募成本由雇主負擔 以符國際規範

日期:
2025-11-21
歐洲商會建議書 關切移工收費議題 招募成本由雇主負擔 以符國際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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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商會建議書 關切移工收費議題 招募成本由雇主負擔 以符國際規範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2025年11月21日報導】

巨大公司今年9月遭美國海關暨邊境保護局(CBP)發布暫扣令處分,引發國內對移工人權的關注。歐洲商會(ECCT)發表《2026年建議書》,再度提出關切,強調徹底終結仲介收費,強化執法,明確規定由雇主負擔所有人力資源相關成本與服務費,同時依循國際標準強化勞工權益保障,提升台灣對移工的吸引力。

 日前行政院拍板碼頭裝卸、旅宿服務業將可自海外聘僱中階技術人力,今年的建議書點出,物流業貨櫃聯結車駕駛同樣也面臨招募困難,建請主管機關制定跨產業、跨職等的整體策略,結合引進、訓練與留任外籍勞工,以滿足各領域勞動需求,同時確保勞權保障,並從嚴重缺工產業著手,逐步放寬外籍勞工的聘僱限制。

 今年歐洲商會建議書彙整 25 個產業與委員會的建議,合計提出192項議題,其中128項為延續議題、64項為新議題。相較於前一年度,24%議題已有進展,AI在就業領域則是新增內容。

 事實上,歐洲商會建議書在過去幾年,都有提出推動移工零付費相關建議,也就是由台灣雇主負擔招募移工成本,但一直未獲得強烈關注,受到討論有限。由於巨大是台灣具指標性的大廠,也是製造業遭美方採取禁令的首例,更推升產業強迫勞動議題浮上檯面。

歐洲商會人力資源委員會主席許修豪對此示警,未來若美方持續以同樣標準審視供應鏈,可能會有更多企業遭到相同處置。另外,過往歐盟經常有跟進美方做法的情形,因此歐盟也不排除採取相同作法的可能,屆時將不能再以「個案」帶過,而是攸關整體產業競爭力的國際貿易風險。

 許修豪也呼籲台灣政府提出具體行動,包括由雇主全面承擔僱用程序與相關成本,並加速更新經濟部的「台灣企業與人權國家行動計劃2.0」(NAP 2.0),以協助產業從被國際要求的「他律」,逐步走向企業自主遵循的「自律」,以符合國際標準。

2026年建議書「人力資源」章節,主要涵蓋家庭友善政策、移民及人才、人工智慧與人力資源等9個面向。歐洲商會表示,儘管勞動部已開放80歲以上或70至79歲且罹患第二期以上癌症的家庭,申請聘僱外籍看護得免除醫療機構評估,然而其他門檻仍未改變,為避免勞工因照顧退出職場,呼籲參考香港、新加坡作法,降低聘僱外籍家事移工門檻。

 外國特定專業人才資格,其月薪需達16萬元,歐洲商會指出,此標準對台灣而言過高,且曾為諾貝爾獎、唐獎得主或其他同級國際認可獎項得主的條件也不切實際,建議薪資門檻調降至12萬元,並刪除過於嚴苛的資格要求。

 各行各業面臨勞動力短缺,商會建議勞動部制定完整的策略,結合引進、培訓及留用移工與專業人員,以滿足各產業與不同職級的勞動需求。某些藍領工作愈來愈難吸引足夠的本地勞工,主管機關應務實面對,逐步允許引進外籍藍領勞工。

 台灣進入超高齡社會,對外籍看護的依賴漸深,歐洲商會重申,特定類型工作,例如家事移工及漁工較易陷入被迫勞動,主管機關應加強保護機制,於後續勞動法規修正中,確保這類弱勢工作者均能接受基本法律教育與訓練,提升監督及執法措施。

人工智慧正廣泛地應用於人力資源的各項功能,例如履歷篩選、績效評估、晉升,甚至是解僱,然而目前尚無專門規範AI在聘僱領域應用的監管框架。目前歐盟的人工智慧法案,與人資相關的應用被歸類為「高風險系統」,反觀台灣現行的勞動基準法、就業服務法尚未納入這些針對AI 的特定保障措施。因此最新的歐洲商會建議書,將AI於聘僱決策應用法規納入新增內容,建議台灣建立與國際標準接軌的清晰框架,不應在缺乏實質性人工審查與問責機制下,單方面做出不利的聘僱決策,使用AI信行招募或員工評估,應定期進行偏見與公平性測試,避免產生勞資爭議,產生具偏見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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