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國人請領老年給付 114年不足萬件 死亡給付781人 3成3申請一次給付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2026年2月26日報導】
114年移工在台總數逾86.6萬人,其中符合參加勞工保險的移工有55.7萬餘人。根據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統計,114年參加勞保的外籍被保險人死亡有781人,其中一次給付的有258人;又我國引進移工超過30年,近幾年請領老年給付案件數持續升上,不過,114年請領勞保老年給付件數不足1萬件,較113年件數大幅減少3千餘件。
勞動部說明,在適用勞基法行業從事工作的外籍移工依規定參加勞保,享有與本國勞工相同之保險給付權益;外籍被保險人包括外籍移工、白領外國人、外籍配偶等。
依據勞保條例第63條規定,98年進入職場的勞保被保險人,無法選擇1次金給付,僅能申請年金,除非98年以前曾投保勞工保險,該規定不分本國人或外國人一體適用。
根據資料,114年參加勞保的外籍被保險人死亡人數有781人,其中符合申請一次金的有258件,請領總額64,621,260元;請領遺屬年金件數523件,請領總額68,949,592元。
勞保局說明,外籍被保險人死亡給付包含勞工保險與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外籍被保險人死亡給付一次金包含喪葬金津貼、遺屬津貼及遺屬一次金。
勞保局表示,遺屬年金案件,如匯至國外金融機構方式領取死亡給付時,須自行負擔國外匯費,並自應領取之死亡給付金額中扣除,領取遺屬年金給付者按月自給付金額中扣除。
勞保局指出,參加勞工保險之外籍被保險人,其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得依勞工保險條例第62條規定申請家屬死亡喪葬津貼1.5個月至3個月不等,114年申請勞保家屬死亡給付有1萬101件,其給付金額新台幣951,746,742元,平均1件獲得約9.4萬元。
我國自78年10月28日正式合法引進移工,已有不少移工符合請領勞保老年給付資格,且泰國等移工來源國政府、或是民間單位也出面協助曾來台工作的移工提出申請。
勞保局說明,98年1月1日勞保年金施行後,老年給付分3種請領資格:1.老年年金給付;2.老年一次金給付;3.一次請領老年給付。
98年1月1日前有勞保年資者,才能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98年1月1日勞保年金施行後初次參加勞工保險者,不得選擇一次請領老年給付。
勞保局指出,114年請領老年給付,其年齡需滿64歲,保險年資合計滿15年可領老年年金年;年滿64歲,保險年資合計未滿15年則領老年一次金。
根據勞保局統計,114年外籍被保險人請領老年給付案件共有9,888件,其中包括老年一次金及一次請領老年給付的件數合計9,373件,平均請領金額約為6.7萬元;請領年金給付有515件,請領總金額97,404,524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