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專人才適用勞退新制 雇主7/15前申報提繳

日期:
2026-06-02
外專人才適用勞退新制 雇主7/15前申報提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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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專人才適用勞退新制 雇主7/15前申報提繳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2026年6月2日報導】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提醒,從事專業工作之外國專業人才及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無論是否取得永久居留身分,自115年1月1日起適用勞退新制,雇主應依法按月為其提繳不低於每月工資6%之退休金,儲存於勞保局設立之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

根據資料,截至115年2月底,就業金卡約有15,924人、外國專業人員57,724人。

勞保局說明,取得永久居留之外籍人士之前已納入勞工退休金條例、適用勞退新制,又為強化專業人才長期留臺誘因,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僱用法第24條自115年1月1日修正施行,將從事專業工作之外國專業人才及外國特定專業人才,無論是否取得永久居留身分,也一併納入適用勞退新制。

勞保局表示,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專業人才,如係於外專法修正施行(115年1月1日)前已受僱於同一事業單位,修法施行後如欲選擇繼續適用勞退舊制,應於修法施行之日起6個月內(即115年6月30日前),以書面向雇主表明,屆期未選擇者一律適用勞退新制。

勞保局提醒,雇主應於115年7月15日前,向勞保局申報溯自115年1月1日或取得永久居留許可之日起提繳勞工退休金。

勞保局進一步說明,雇主為適用勞退新制之專業人才申報提繳勞工退休金時,應填具「勞工退休金提繳申報表」,並檢附其居留證影本及專業工作證明文件影本,如:聘僱許可函影本、就業金卡影本,或由單位出具聘僱專業人才聲明書),向勞保局辦理提繳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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