攜豬肉製品 144名外籍旅客繳不出罰款無法入境
【外勞社記者劉達寬2026年6月3日報導】
端午節連假將至,移民署提醒民眾入境時勿攜帶攜帶來自疫區的豬肉及其製品入境,疏忽而違反規定最高可罰新臺幣百萬元。
移民署表示,過去一年自非洲豬瘟疫區國家(地區)入境且違規攜帶豬肉製品共542人,皆遭受新臺幣20萬元罰款,其中有144名外籍旅客因未能繳納高額罰款而無法入境。
移民署指出,臺灣雖於今年4月獲世界動物衛生組織(WOAH)核可恢復為非疫區,但目前全球非洲豬瘟疫情仍嚴峻,移民署將持續與CIQS工作夥伴強化機場及港口檢疫查驗,確保國境防疫安全。移民署提醒,返臺入境前請再次檢查行李是否帶了不該帶的肉製品,如對攜帶物品是否符合規定有疑問,可主動向檢疫人員詢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