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銷離境外籍人士牌照時程縮短 新系統將介接居留資料強化管理

日期:
2026-08-19
註銷離境外籍人士牌照時程縮短 新系統將介接居留資料強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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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銷離境外籍人士牌照時程縮短 新系統將介接居留資料強化管理

【外勞社記者劉達寬2026年8月19日報導】

因部分外籍人士未辦理車輛過戶或報廢即離境,交通部公路局從2019年就針對離境1年以上者註銷其名下車輛牌照,若使用遭註銷車輛必須補稅及裁罰。為了提升管理效率,公路局去年8月訂定相關程序,居留證已撤銷、註銷或屆滿後失效3個月以上者,就實施註銷程序;審計部建議公路局盡速介接移民署居留資料。

因外籍人士未向監理機關辦理車輛過戶或報廢即離境的比例攀升,導致相關稅款、違規罰鍰難以追討,為確保稅罰公平性及增進車輛管理,公路局從2019年8月起針對離境1年以上且居留證逾效期,或向移民署查無資料且未取得我國籍的外籍人士車主,註銷其名下汽機車牌照。使用牌照遭註銷之車輛被查獲,除依法補稅,也會裁處2倍罰鍰並扣繳牌照。

審計部日前發布的「114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中指出,公路局為提升車輛管理作業,針對居留證經內政部移民署撤銷、註銷或屆滿後而失其效力,且未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5 條第2 項申請異動登記者,其名下所有未辦理異動登記之汽機車等車輛,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33 條第1 項及行政程序法第123 條第4 款等規定,以領用資格喪失辦理註銷牌照。

公路局於去年8月27日訂定執行外籍人士居留證已撤銷、註銷或屆滿後而失其效力且未辦理異動登記之車輛管理標準作業流程,依作業流程規定,適用對象為居留證經內政部移民署撤銷、註銷或屆滿後而失其效力(或且已離境)3 個月以上者等,由公路局定期至公路監理資訊系統查詢,確認轄管外籍人士居留證狀態,針對符合條件者,依行政程序法第78 條規定公示送達,經公告60 日後,逕行註銷其名下所有汽機車等車輛之牌照。

為掌握外籍人士居留證狀態,公路局已向移民署申請辦理「公路局公路監理資訊系統」介接該署之外國人居留資料相關查詢系統,今年2 月已獲同意,但尚未完成介接事宜,因此審計部函請交通部改善,強化管理作業。公路局表示正在開發外部介接程式及公路監理資訊系統內部程式,持續進行整合測試,預計今年8月完成,未完成前採定期函詢資料方式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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